烟花爆竹:法令无法禁止的祈福符号--个人文集
宋燧文个人文集

宋燧文

中国花炮文化研究专家,擅长文化研究和文学创作,爱好书法、诗词、楹联,擅长写作碑记,是湖南省作协会员和长沙市杂文家协会会员,全囯节庆文化与经济中心文学顾问。在工作之余长期从事花炮文化、民俗礼仪、节庆文化、城市文化和雕塑艺术等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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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法令无法禁止的祈福符号
时 间:2011/2/22

撰文/宋燧文

    “黄柑凝腊酿,爆竹带春声”。在新年旧岁交替的传统节日里,人们总习惯用鞭炮来庆祝新春到来。唐代诗人叶茵的这句诗,正好是传递出鞭炮声中春天来临的气息。

    “爆竹声中一岁除,东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争插新桃换旧符。”宋代诗人王安石这首让人耳熟能详熟能详的《元日》,更是表达了人们在噼噼啪啪的鞭炮声中送走旧岁、迎来新春的热闹场景。

    鞭炮就像一种约定俗成的仪式,宣告了新气象的诞生,而把这种仪式推上另一个全新境界的,还有烟花。宋代诗人宋祁的 “烟花并作长春国,日月潜移不夜天”以及元代诗人马志远的“春城春宵无价,照星桥火树银花”,都是祥和欢乐的象征。

    烟花爆竹是人们最熟悉的,也是最传统的祈福仪式,千余年来一直陪伴在人们的生活中,成为不可或缺的文化符号。它跟春联、年画、灯笼、大戏、秧歌、饺子、汤圆一样,成为记忆里最生动的生活场景和温暖元素。

    总而言之,烟花爆竹记载着一个民族的传统民俗文化,它伴随着传统节日而延续至今,跟中国人重亲情、好热闹的心理一样,有着根深蒂固的传承意识,并传播到海外。

    但是,燃放烟花爆竹的民俗活动,却从上世纪90代开始在一些地方遭遇冰山。1992年6月1日,广州市首开“禁放”先河,出台了《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广州主要区域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1993年12月1日,北京也开始实施“禁放”,此后,以“烟花鞭炮容易伤人、引发火灾和破坏城市环境以及‘陈规陋习’等”为由,一场“禁放” 风波席卷中国各大中城市,有近300个城市陆续实施“禁放”。在此后的十多年时间里,中国城市的春节在缺少鞭炮的喧闹里成为无声的节日。

用立法对抗民俗的做法是拙笨的

    城市实施的烟花爆竹禁放,基本上都是经过征求群众意见并且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批准的。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却普遍地面临尴尬。自实施禁放的时候起,在元旦、春节里私自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就一直未断。围绕着“禁”与“放” 之争,主张继续燃放的民间情绪始终涌动,并与地方法规形成严峻的博弈态势。禁放烟花爆竹之后的前一两年,被禁放的城市大都还算比较平静。但是,到了第三年就有些人偷偷摸摸出来放了,有的是半夜三更放,有的是抢在黎明前放,由郊区扩展到市区,再由周边扩展到市中心,胆量大的人竟当众在大街上放,行人不但不制止,反而驻足观看、鼓掌欢呼,连有些执法人员都对这种违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

    那些冒违法之险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认为,过年不打点鞭子,不放点烟花,简直没有年的气氛,连喝香吃辣都不够味。所以有时候宁愿被处罚,也要放一把过过瘾。城里不能放,一些人就驱车到郊区去放,不少人干脆携家带口到乡下过年,就是图个鞭炮带来的快乐。大概到了第四、五个年头,全国各地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基本上“死灰复燃”了。那些每年动用数万人的力量维护“禁放令”的城市,在经过“少了烟花爆竹就多了寂寞冷清”的节日之后,也终于半推半就为燃放烟花爆竹开路放行了。

    2003年12月,青岛市率先对原有的烟花爆竹“禁放”政策做出了修改,明确规定在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许多城市积极响应、纷纷仿效,有的城市当年春节就开禁了。在这种力量的冲击下,没有开禁的城市违规燃放的现象更加严重,据说当这年的农历新年到来之际,上海、天津、重庆、成都、南京等市的禁放区内烟花爆竹燃放持续不断,因为“法不责众”,市民的燃放行为几乎控制不了。这一年,北京的烟花燃放点虽然从过去的32个扩大到52个,而且限定在郊区县各度假村和空旷地带,但仍然向市中心逼近,连长安街一带都有人在楼顶上燃放了。到了2005年,北京正式宣布实行“禁改限”, 即使城区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区域燃放。连北京都开禁了,其他城市还能固守吗?上海、天津、重庆、武汉、南京、西安、成都等一些大中城市陆续实行“禁改限”,规定除了加油站、天然气站、文物古迹、学校等场所,春节期间,市民可以在全市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一年之内,全国约有170多个城市都由禁止燃放改为限制燃放,有的城市还完全放开了。

    但是广州、广西等省市目前依旧禁止在市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耒阳、芜湖等地方政府也在近期陆续发出通知,强调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专家评论说,用立法对抗民俗的做法是拙笨的。而且,危险源岂止是烟花爆竹?仅仅对它下手未免有失公平。

法令为什么不能消除传统习俗?

    在传统与法令的攻与守之间,行政法规为什么只能从形式上制止传统习俗却不能消除传统习俗?

    这恐怕跟人们的传统心理有关。据《神异经》说,远古时人们的集体生活,露宿深山,穴居岩洞,为了驱逐野兽,就在燃放的火堆中烧竹子,用噼噼啪啪的爆裂声惊走野兽。后来,潭州长沙郡的浏阳人李畋把硝磺装入竹筒,掷入火中使其爆炸,以帮助人们驱镇邪魅。到火硝正式发明后,从宋代开始用纸卷做成鞭炮,在传统节日里燃放。故《中国实业志》中说:“湘省爆竹之制造,始于唐盛于宋,发源于浏阳也。”后来,鞭炮逐渐演变成为祈福求祥的标志性仪式,尤以迎新除旧最为常用,连庙里的和尚都要放爆竹迎春,“鸣爆竹,送残年” 就是唐代高僧释普济说的。

    随着农历新年的到来,节日的气氛也日渐浓厚,家家忙着办年货、挂灯笼、写春联、贴年画,这种习俗年复一年,世代相传,乐此不疲。为了渲染节日的祥和与喜庆,人们还敲锣打鼓、玩龙舞狮,北方扭秧歌、踩高跷,南方耍花灯、唱大戏。这一切,似乎都少不了烟花爆竹的助兴。如果没有它们,好像怎么也热闹不起来,难免有些扫兴的感觉。

    烟花爆竹里所寄托的美好情绪,在宋代诗人辛弃疾的《青玉案•元夕》里,可谓表现得淋漓尽致。诗人写道:“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众里寻它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明清时代,烟花爆竹更是盛行。每逢婚寿喜庆或逢年过节,人们都要燃放烟花爆竹来以表示庆贺,或者祭神祭祖,求神灵祖先保佑。清代诗人顾太清在《乙未元旦》中所写“声声爆竹散林鸦,烟火春城千万家”之句,就展示了当时城里人过年时大放烟花鞭炮的盛况。烟花爆竹寄托着人们热烈、真挚、纯洁的情感,对美好生活、纯真爱情、思乡情怀、幸福快乐的愿景。因此,在很多地方,从除夕到初一,“迎岁爆竹”彻夜不息。

    从古到今的官方也常常借助燃放烟花爆竹来烘托一种喜庆,营造一种欢乐。早在宋代,朝廷就在外事活动中用烟火晚会招侍外藩及各国来使,皇帝与文武百官一同观赏。到了清朝,以燃放烟花“乐宾”的形式十分普遍,圆明园的西厂就是专门招待外国来宾观赏烟花的场所。今天,在国家庆典和重要体育赛事中燃放烟花更是屡见不鲜,从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到广州亚运会等,焰火晚会的规模都十分壮观。

    这是一种集体狂欢情绪的表达,这种集体狂欢的视觉盛宴刚好验证了民间为什么有人甘愿被处罚也要燃放烟花爆竹的心理。习俗的力量是难以抗拒的,呼吁禁放和呼吁开禁的声音,只不过代表着此一时彼一时的不同心理。试想一下,在改革开放富裕起来的这三十多年里,财富喷涌让中国民众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自然、生态、伦理、环境都在变化中无不深刻地影响着今天的生活,让传统生活情趣和生活理念都有了改变。原来过惯了大院和片居的人们,在最初搬到高楼大厦里享受现代生活便利的时候,是欣喜的,怀着摈弃旧时喧闹的情绪。但是过了一些年,却突然发现生活已经变得陌生了许多,一家一户都是关门活动,邻居见面也是一脸漠然,就连放学归来的孩童刚想在楼下跟小伙伴们玩耍一会儿,都会被大人急吼吼地抓进了门洞里。

    社会巨变使当下的人们失去了很多本真的流露,有一段时间他们试图用附庸风雅掩盖原来的粗放和质朴,但是发现这样并不是自己想要的。比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维护城市清洁和清净的同时,也剥夺了人们简单真实的快乐。当人们回过头来看,似乎只有传统节日里的鞭炮声的强力感染,才是对曾经熟悉的生活的一种唤醒。

    有关专家因此说,呼吁烟花爆竹开禁其实正是对传统的呼唤。著名的社会文化专家赵书先生说:“大家为什么要燃放烟花爆竹?因为它既是民俗,也代表着民众的时间生活。时间是没有声音的,看不见摸不着的,为了使所有的人共同度过一个庄严的、对人一生或者是一年有作用的时刻,得用有声音的、有形象的这么一种文化现象,让人同时觉得新年来了。才能增强一个家庭或者一个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他还说:“民俗是什么,民俗是人们的共同约定,比如十几亿人同时吃饺子,同时吃元宵,同时吃月饼,这是一个伟大而神秘的力量,是一个民族能够凝聚的力量。所以说民俗这个文化只有时间差别,没有先进与落后差别……也不是良俗与陋俗的差别。”

    文化是存在于人民大众之中的,也是无形的潜意识的,其力量也是巨大的,为什么有人冲破“禁放”的规定、冒着被处罚的危险也要放一通鞭炮呢,其原因就在这里。

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是不会消失的

    全国政协委员陈文华是维护民俗的专家,他曾经说,“如果连春节都不让放烟花鞭炮,中国的传统节日越过越冷清,那么,若干年之后,我们的后代就可能只知道所谓‘圣诞节’和‘情人节’了。”

    如果说10多年前的禁放,是民众意见的反映,那么今天人们希望有限度地解禁,也是真实意愿的反映。两者并不是矛盾的,开禁烟花爆竹是尊重民俗回归传统的需要,是政府尊重民意的表现。

    记得在2009年的“两会”听证会上,部分全国政协委员曾围绕“城市里该不该禁放烟花爆竹”展开争论,政协委员张晓梅主张禁放,为此还特别提出一个禁止在城市中心燃放烟花爆竹的提案。但作为一名研究应急管理和公共安全的学者,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政策与公共安全研究所的王宏伟教授却主张限放。

    在腾讯网所做的调查中,也有超过70%的人认为应该保持传统习俗。这意味着,文化和文化行为是无法禁止的。“用理性的法规来约束一种排斥理性的事物,冲突与不适就不可避免。”有识之士作了如是评价。

    烟花鞭炮原本就始于人们的“迎春祈福”的心理诉求,所以它能够得到绝大多数民众的认同。每当新春佳节来临之时,点上一挂长长的红鞭炮或放几个喜庆烟花,那种噼呖啪啦的轰鸣和迎空绽放的异彩交相辉映,给民众带来的欢欣和愉悦是无法形容的。另外,对旧岁的回顾,对来年的展望,也都蕴含在这喜庆欢乐的烟花爆竹声中。就普通民众来说,每当迎春祈福之时,听着噼呖啪啦的鞭炮声,看着孩子们为烟花绽放的瑰丽花朵而欢呼雀跃,恐怕就是最为简单平实的幸福和欢乐。这对于在现代生活相对封闭的情况下,用以增进友情、构建和谐、陶冶情操、激发意志不是很好吗?

    此外,鞭炮通常还蕴含着浓厚的乡情。曾任台北市浏阳同乡会会长的谢仁馨教授,90多岁高龄时还从美国赶回家乡过年时,并亲手点燃迎春爆竹。他说,海外华人是不赞成禁放烟花鞭炮的,至今在德国、英国、荷兰、美国、澳大利亚等许多国家都允许放烟花鞭炮。特别是狂欢节、圣诞节、各国燃放的范围更广、数量更多。华人在海外过春节,其习俗与祖国等同。鞭炮和烟花更容易勾起他们的思乡之心、恋土之情。

    值得一提的是,如今绝大多数烟花爆竹产品都是安全和环保的,花炮主产区的浏阳、醴陵、上栗、万载等地花炮企业为此作出了巨大努力,只要按产品说明书正确燃放,就不必担心风险问题了。致于有的地方出了安全问题,绝大多数是违规燃放的原因,而不是产品本身的原因,正如公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而非汽车质量问题一样。政府部门要放弃惰性思维,不要搞“一禁了之” ,不要对抗民俗。我相信,只要管理得当,被西方文化侵蚀包围而淡化了的传统春节,在烟花爆竹这一中国人祈福的文化符号助势下必将得到回归。(注:此文发表在《中国国家地理》杂志2011.2总第604期)
 

(注:本文章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摘录、抄袭、转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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